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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深化国企改革可从五方面发力

      时间:2020-12-07 11:20     来源:互联网     阅读:

        深化国企改革可从五方面发力

        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的“十四五”规划建议稿充分肯定了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重要地位,强调进一步激发国有经济活力,要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最终打造世界一流企业,使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承担更大作用。

        经过多轮国企改革的实践积累,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为新时代国企改革提供了系统的顶层设计,已经梳理出国资委管资本、投资公司管股权、混合所有制管机制的改革思路。随着今年6月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全面启动,这将促进国资国企改革迸发新活力,对持续推进提质增效,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现实地看,三年国企改革方案的推出恰逢其时,今年既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又是“十四五”谋划之年。“十三五”期间,“1+N”政策体系得以推行,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广大国有企业将各项政策要求落实落地,从“双百行动”全面铺开到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和东北地区综合改革试点相继出炉,再到“科改示范行动”正式启动,在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进展,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持续优化,改革成效进一步凸显,为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年行动方案是对“1+N”政策体系的承接,是针对之前政策中存在的症结与空白、落实中存在的障碍与冲突调查和系统整合后,形成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考虑到当下正值“十四五”规划与“三年行动方案”的政策叠加期,国有企业应重点把握五个方面的改革,以实现新时期国有经济及国有企业的历史使命与发展要求。

        一是抓牢两个“一以贯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治理的各个环节中,把党的组织嵌入国企治理结构中。一方面,央企的公司制改革已全面完成,超过96%的地方国资委出资企业完成改制,各治理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应进一步清晰界定,推动章程和议事规则的个性化设计,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在党的领导与国企治理结构融合的过程中,要坚持国有资本投资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强调其他治理主体要自觉维护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权威,探索党组织在治理中的作用,建立党组复议机制,确保党组织意图在企业重大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是做好引资、引智、引制,稳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方向、引进战略股东建言献策、引入企业有效治理机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整合不同所有制企业优势,放大国有资本功能。首先,在“双百行动”基础上对重点领域适时放宽参与范围,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创新国企参与混改方式,继续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推动双向混合,将“引进来”与“走出去”同步并举;其次,着力引入高匹配度和协同性战略投资者,给予其董事会席位,提高参与权,充分发挥战略股东在业务合作、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决策上的积极作用;再次,以“混”促“改”,积极探索基于混改的企业制度重构,探索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模式,探索在公司章程和实际治理过程中保护国有出资人利益的相关制度安排。

        三是统筹运用各类激励,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市场化选聘,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上的核心作用,用好国有企业激励“工具箱”中较为丰富的方式方法,统筹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完善市场化薪酬激励机制,对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各有侧重,分层分类精准化指导不同战略和价值导向的企业自主选择激励手段。健全差异化薪酬和业绩考核机制,切实做到收入能高能低,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探索积极稳妥的员工转型渠道和员工市场化退出方式。推进制定各类科学的市场化目标,探索将政策要求合理转化为市场化目标的方法。

        四是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提速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首先,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加大试点力度试出效果,试体制机制、试管控模式,有效发挥“两类公司”在国有资本布局上的调节作用,同时推动国有资本形态的转化和国有资本功能的创新。其次,在重点领域制定科学、可量化、可考核的国资系统智能化监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劳动生产率、资金回报率以及创新研发能力指标等,以此动态监管国有资本,并形成风险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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