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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迎来好消息!

      时间:2021-07-03 22:44     来源:互联网     阅读: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7月3日电 (左宇坤)“安居乐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传统观念中不可磨灭的一环。眼下正值毕业季,租房市场也迎来旺季。新市民、青年人该如何解决好住房问题?利好政策来了!

        据中国政府网7月2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简化审批流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降低税费负担、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等方面入手,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资料图:租房广告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租房广告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不超70平小户型为主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为什么会是这个标准?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认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赁需求主要以小户型、低租金为主。而目前市场供给的主体是60-90平米、租金3000元以上的两居室,公租房供给规模更少。所以《意见》强调要“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文件意味着,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市场地位明显上升,住房租赁市场改革将进入新的阶段。”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

      资料图:城区楼宇林立。 /p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

      资料图:城区楼宇林立。 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

        闲置低效商办房可改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房源从哪里来?

        《意见》提出,要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

        《意见》强调,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严跃进表示,“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表述是一个新提法,过去住房租赁市场的“十字方针”是“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

        “新提法强调‘投资’,其含义是希望积极导入市场化元素,遵循‘谁投资、谁所有’的模式,真正以市场化的力量鼓励投资;‘多渠道供给’含义则不只是简单的供给概念,而是分配的概念,即当前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更强调房源的多渠道来满足市场需求。”严跃进说。

        具体上,《意见》就提出,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规模庞大,借助市场的力量可以盘活市场存量,调动租赁企业积极性,高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规模。”黄卉表示。

      招聘会现场的年轻人。 张畅 摄

      招聘会现场的年轻人。 张畅 摄

        各地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意见》强调,各地要把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同时,《意见》还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少细节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如,明确,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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