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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加强反垄断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发展

      时间:2021-04-10 18:46     来源:互联网     阅读:

        平台经济是数字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的结果,是数字经济的典型样态。平台经济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网络作为重要载体,在不断进步的信息通信技术的推动下,提升着经济效率,优化着经济结构,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作为平台经济最为重要的主体,平台企业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超越了所有的企业类型和经营模式。近年来,在激烈的竞争中,平台经济领域诸如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自我优待”“扼杀式并购”等损害竞争、创新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频发,引发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平台经济是创新的产物,平台企业应该持续引领和推动创新,而不是阻碍和终结创新。创新的繁荣,需要有效的竞争机制和公平的竞争秩序。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82.28亿元。该案是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第一起重大典型的垄断案件,标志着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进入了新阶段,释放了清晰的政策信号,即国家在鼓励和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同时,强化反垄断监管,有效预防和制止平台企业滥用数据、技术和资本等优势损害竞争、创新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规范和引导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创新发展。该案的调查处理具有重要的标志意义和示范作用。

        一、体现了依法监管的原则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驱动着企业不断创新。发挥反垄断监管的作用,就是要坚持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加强反垄断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通过有序竞争实现创新。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离不开《反垄断法》,而且,平台经济越成熟越创新,就越需要科学有效的反垄断执法。

        对于竞争性平台,平台企业应该守住《反垄断法》等法律的底线;对于平台内经营者,平台企业应该履行《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赋予的基本义务;对于消费者,平台企业应该依法尊重消费者权益。然而,平台企业对商家实施的强制“二选一”,剥夺了商家在多个平台同时开展业务的机会,扼杀了平台之间、品牌内部以及品牌之间的竞争。当供给侧的竞争机制受损,市场创新动力就会受影响,消费者利益最终也会受损。阿里巴巴集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平台内经营者提出不得在其他竞争性平台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的促销活动等“二选一”要求,并采取多种奖惩手段保障“二选一”得以实施,是《反垄断法》明确制止的典型的限定交易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充分体现了对平台经济依法监管的原则,向市场发出明确信号——平台经济领域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

        基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我国《反垄断法》对于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对于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平等适用,目的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本案的调查处理,并不是否定平台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而是通过依法规范,促进平台经济更快更好发展,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本案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进入了常态化阶段。常态化的依法监管将进一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为市场划定明确的行为红线,促使平台企业规范市场行为,倒逼平台企业将重心放到积极创新、公平竞争和更好服务消费者上来。

        二、体现了审慎监管的理念

        支撑平台经济的新技术日新月异,平台经济业务类型复杂、竞争动态多变。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并无定式,难以进行类型化分析。为了避免“过早”以及“过度”执法伤及行业本身的创新和竞争层次的提高,需要经历必要的“观察期”,以支持平台经济的发展,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平台企业已经由“孩童”进入到“青年”时期,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交易结构初步定型,所实施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自我优待”“扼杀式并购”等行为对竞争、创新和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可以明确清晰地予以识别,在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到现阶段,启动反垄断执法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众所周知,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创新,创新离不开竞争。为了鼓励和促进创新,我们需要维护公平竞争;推动繁荣创新,倒逼竞争层次不断提高。只有通过竞争和创新的良性互动,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因此,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就意味着打破甚至颠覆既定的秩序、结构和机制。凡是创新,都会对既有的竞争机制和秩序产生影响。因此,在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依然需要秉持审慎监管的理念。近两年,关于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问题的反映较为集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首先对各方面反映强烈的“二选一”问题开展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体现了审慎监管的理念。同时,从本案处罚决定书可以看出,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对“二选一”行为的法律和经济分析经过了充分研究论证,同样体现了审慎监管的理念。《反垄断法》当然适用平台经济领域,但是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在积极执法的同时坚持审慎的理念无疑是科学理性的选择。

        三、体现了发展与规范并重的监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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